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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与人规矩”、“博学守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古代教育思想精粹的现代解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8-13

 [原文]

孟子曰:“设为庠序学校以教之。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夏曰校,殷曰序,周曰庠,学则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伦也。人伦明于上,小民亲于下。”(《孟子·滕文公上》)

 

[释文]

设立庠、序、学校以教育民众。“庠”有养的含义;“校”有教的含义;“序”有射的含义。夏代的教育机构称“校”;商代的教育机构称“序”;周代的教育机构称“庠”。三代都进行教育,教育的目的在于“明人伦”。上层人士明确了人伦关系,下层民众就会相互亲附。

 

“明人伦”的教育目的论对中国封建计会的教育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所谓“人伦”,是指人与人这间的相互关系。在封建社会,强调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这“五伦”中最基本的是“父子”和“兄弟”两伦。要求子对父孝,弟对兄悌。家庭中的“孝”和“悌”应用到社会上,便是臣对君要忠,民对官要顺。两千多年来,我国封建社会的教育所要达到的根本目的就在于“明人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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