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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段时间以来,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政策屡见报端。河南、海南、北京、福建等多个省份都出台了类似规定,其中尤以北京选大学生作村官给“北京户口、2500元月工资”最为引人瞩目。在有人回首梳理“后知青时代30年”的时候,有人惊呼:一股新版“上山下乡”正在涌动。
坦率地说,把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工作比作“上山下乡”似乎并不妥帖。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在“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口号下,多少青年学生背负行囊,奔赴广袤的农村。但后来的事实证明,那次“上山下乡”并不成功,甚至被认为是“耽误了一代人”。痛定思痛,悲剧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至关重要的一点是充斥了太多理想主义的盲动。
此次“新版上山下乡”,已经有了根本上的不同。出生于上个世纪末段的当代大学生或许无法理解“上山下乡”的全部含义,但如今的他们正用行动为它写下注脚。此时的大学生“上山下乡”已经不是政治运动,而是为了满足“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人才市场的必然选择,也是解决目前大中专毕业生就业问题的一个很好的途径。此时的“上山下乡”已经不再是单一的理想主义,而是具有了明显了利益驱动因素:待遇吸引、优惠政策等等。经济利益的考量成为了人们行动的源动力。
广东人有个自娱自乐的肥皂剧《外来媳妇本地郎》,有一集是康家的儿子到农村去圆“上山下乡”梦,他为着李春波歌里的“小芳”而去,可现在的农村从15岁到45岁的人都到城里打工了,所以见到的都是“老老芳”或“小小芳”——滑稽的一幕令人反思:一边是农村人纷纷往城里拥;另一边是大学生唱着高调往农村跑。
过去下乡的学生是当农民,只挣“工分”,没有工资(去建设兵团的有微薄的工资,算是国家职工),今天大学生下乡视同“公务员”,月薪还算可观(尤其是在就业市场极不景气的情况下);过去下乡没有期限的规定,谁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被“改造”好、“教育”好,现在下乡服务的期限有了明确的规定,到时候就可以“拍屁股走人”;过去下乡学生中,大多数只能长期在农村,现在下乡服务后,大学生可以被国家机关聘用,或者进入人才市场自由择业,也可以继续读研究生,享受到政策优惠。可以看出,今日的“上山下乡”已经有了新的时代内涵:不是要求他们扛着背包到农村去与农民一起战天地、斗严寒,更不是要把他们改造成为农民,而是要求知识分子把知识带到农村去,把观念带到农村去,把技术带到农村去,把全新的意识带到农村去。
历史已经证明,鼓励年轻人到农村去工作,给他们注入的理想主义的成分越多,越容易酿成悲剧。今天,我们寄希望于通过利益杠杆,让更多的年轻人踏足这片土地,寻求新版“上山下乡”的“大团圆”结局。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或许不必树立太多“不食人间烟火”的典型标本,毕竟那只是少数,撬不转广袤的农村大舞台。本次“上山下乡”不该搞成什么单纯地“响应主旋律”,而应该尊重各方面权益、寻求各方面利益的“共赢”。这就需要政府部门做出一个长期联动、接力式的制度安排,确保各级政府部门做出的承诺被坚决地落实,从制度上为越来越多的青年知识分子自愿投身到改革农村面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事业中去提供有力保障。